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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文化宫民间文化保护概况

  

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、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形式,包括口头传统、传统表演艺术、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、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、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。
 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,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进一步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,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和平文化宫于2005年10月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、保护和利用工作。
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画室,承担非遗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单魁居同志担任主任。
本宫所有专业人员都有义务配合保护工作。
 本着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一、合理利用、传承发展”的方针,我们整理出非遗项目11项。分别是:
彩色泥塑、京剧脸谱、印钮、根雕、糖画、剪纸、鼻烟壶内画、烙画、面塑、刻瓷、微型风筝。
  在和平文化宫二楼设有民间艺术作品展示厅。

  

 

 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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